11月13日消息,一份重磅文件流出,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等6方面,共16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方面,通知特别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具体包括: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2022年房地产支持政策一览
一、房地产信贷政策
5月15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房贷降息!
9月29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宣布:
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下图为新规全文:
二、换购房税收优惠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PSL重出
2022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净新增抵押补充贷款(Pledged Supplemental Lending,PSL)1082亿元,期末抵押补充贷款余额为26481亿元。
据统计,这是2020年2月以来,抵押补充贷款余额首次出现净增长,意味着这一工具已被重新激活。
抵押补充贷款(PSL)为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创立于2014年4月。2014年10月,央行在2014年3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介绍PSL操作是“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额度”。
PSL因棚改而生,此次PSL重新被激活,市场也有部分声音认为,这可能是棚改重启的信号之一。
四、第二支箭延期并扩容
2022年11月8日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重磅消息,将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
为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继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第二支箭”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直接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容。
2018年,针对部分民营企业遇到的融资困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从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渠道采取“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支持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为“第二支箭”,有力引导市场机构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风险偏好和融资氛围,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信用收缩问题,促进了民营企业融资恢复,降低了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近期,交易商协会已经组织中债增进公司积极开展了部分民营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增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后续,相关工作将纳入支持工具统筹推进。未来,随着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支持范围和规模的扩大,支持工具作用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尤其有利于稳定和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
五、国开行入局房地产纾困
作为国内三大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之一,国家开发银行是国内基建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从历史上看,国开行也是房地产行业的深度参与者。
根据9月23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9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已向辽宁省沈阳市支付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辽宁“保交楼”项目。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积极推动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指导银行在配合地方政府压实各方责任的有序安排下,积极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稳民生”。配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及时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9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已向辽宁省沈阳市支付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辽宁“保交楼”项目。
这意味着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已经正式入场来化解眼下的房地产问题。
六、房地产政策变动时间线
9月29日,人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例会》,明确要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保交楼”专项借款加快落地使用并视需要适当加大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9月12日,国常会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运用政策工具箱中多项工具。
8月31日,国常会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地方要“一城一策”用好政策工具箱,灵活运用阶段性信贷政策和保交楼专项借款。
8月24日,国常会明确,允许地方“一城一策”灵活运用信贷等政策,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8月22日,人民银行召开部分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明确要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
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在深圳主持召开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明确支持住房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7月29日,国常会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明确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7月22日,国常会明确,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
6月2日,在人民银行外汇局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探索新发展模式的要求,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召开主要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其中明确,要落实政策要求,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要加快已授信贷款的放款进度。
5月23日,国常会明确,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5月4日,人民银行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明确要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及时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5月4日,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明确要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
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明确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月18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的抗疫23条中,第十三条专门强调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支持: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 ,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4月22日银保监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其中第七条强调: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改善和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来源:法询金融固收组、财联社、不动产资管界
以上就是《2022买房最新消息!央行、银保监会发布16条支持房地产措施》的全部内容了
有了以上的这些政策的加持,拥有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改善和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